民航高桿燈的參考規范
MH/T 6013-2018《機坪升降式高桿燈》
MH/T 6108-2014《民用機場機坪泛光照明技術要求》
GB 50007-2011《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》
GB/T 3797《電氣控制設備》
GB 50009-2012《建筑結構荷載規范》
GB 50011-2010《建筑抗震設計規范》
高桿燈的具體技術要求包括:
規格:高度為25米,配置9×1KW + 2×400W的燈具,燈具可升降,燈盤具有防墜落功能。
照度要求:機位上水平照度不低于20lx,其他區域為機位上平均照度的一半,均勻比不大于4:1。
垂直照度:在機坪2m高處不低于20lx。
避雷針:燈桿應設置避雷針,利用燈桿本身或專用避雷線作為引下線接至接地斷接卡,接地電阻小于10Ω。
電纜:應使用耐高溫、高濕和阻燃的電纜,從配電箱至燈盤分線路子箱應采用分組供電。